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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小平副教授参加“《生态环境法典(草案)》绿色低碳发展编、法律责任编重大问题研讨会”

    发布时间:2025/07/19

    7月13-14日,张小平副教授参加在武汉举办的“《生态环境法典(草案)》绿色低碳发展编、法律责任编重大问题研讨会”。本次研讨会由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主办、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开云kaiyun官网、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生态文明研究院联合承办。

    张小平副教授做了题为“有限理性与适度法典化——以绿色低碳发展编定位为视角”的发言,认为法典编纂的早期历史中隐含了绝对理性的追求或绝对理性的预设。从决策科学的角度看,立法者仅具有限理性。不同的法典编纂场景中,立法者面临着不同的有限理性选择。在《绿色发展编》中,立法者所面临的问题是过去对绿色发展制度建设成就不足,未来的制度构建方向尚未充分呈现的问题。绿色发展是将对环境因素的考虑嵌入经济发展的发展模式,其本质是对环境要素的重新估值和成本分担。理想意义上的绿色发展,包括生态产品的权属界定、全周期环境足迹管理、转型正义指导下的实质分摊方案、基于契约与协商的程序分配方案、基于供应链的实施机制、商业组织治理责任的变化等要素。鉴于上述制度要素目前尚在初期发育阶段,应以适度法典化为基本工作方向,考虑“绿色发展编”在“总则编”与其他较低层次的法律渊源之间的特殊位置,进行“形式法典化”、集中解决制度合法性问题,为未来的制度构建“预留管线”。

    文/蔡雨佳 贾筱琳

    审/陈   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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